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《平顶山年鉴》编纂工作的通知

文号 平政办〔2010〕1号 索引号 005452065/2010-00010 关键词
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

  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,重点企业,大专院校:
  《平顶山年鉴》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主办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组织编纂出版的年度资料性文献,首卷出版于1999年,已连续出版11卷。它系统全面地反映平顶山市各行各业的基本情况、最新成就、重大事件和发展趋势,较好地发挥了鉴往知来、存史资政的功能。为把《平顶山年鉴》办成高质量的文化精品,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各项工作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做好2010年《平顶山年鉴》编纂工作通知如下:
  一、指导思想
  2010年《平顶山年鉴》编纂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、系统、真实地记述2009年平顶山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新成就、新经验、新情况、新信息、新问题,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,更好地为全市的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服务。
  二、撰稿内容
  2010年《平顶山年鉴》采用条目体,收录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各供稿单位要把2009年度的工作情况以概况、大事记、综合性条目、单一性条目的形式撰稿成文,并随文附以相关的重要图片、统计资料、调查报告、规范性文件等。所撰稿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(一)2009年度的基本情况。入鉴材料要求能全面、系统地反映本行业2009年度的基本情况,包括新成绩、新发展、新成果、新经验及新情况、新问题。(二)重点工作和重大变革。(三)经济文化建设成就。(四)重大社会事件和自然现象。(五)具有历史意义和保存价值的其他信息资料。(六)2009年度发生的珍闻轶事。(七)反映本单位、本系统2009年度工作新成果、新面貌,并附以相关的重要图片(需附文字说明)。(八)人物部分:2009年度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,平顶山军分区及市法院、市检察院负责人;社会各界省、部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;全国人大代表、全国政协委员;享受国家津贴的专家学者;在全国、全省有影响的著名能工巧匠、艺苑人物;本市驻外地副市级以上领导人物、著名专家学者等。凡上述人物,需报送人物简介及2寸照片1张。简介内容包括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、文化程度、参加工作时间、何时何地入何党派、工作经历及主要政绩、荣誉称号及授予单位和时间等,字数300-500字。上述人物如有逝世的,需提供1000字传记资料。(九)2009年度单位领导名录(见附件1,供稿单位要准确无误地按照表格填报,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(十)单位地址及值班电话(见附件2)。
  三、加强领导,保证质量
  (一)年鉴供稿工作涉及面广,专业性强。各供稿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专门分管此项工作,选定1-2名具有较高思想认识水平、熟悉本单位本行业情况、文字综合能力强、有责任心的人员承担撰稿任务;同时,要为撰稿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保持撰稿人员的相对稳定,以利于年鉴编纂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。
  (二)各供稿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,按时、保质完成稿件撰写、图片资料的提供。稿件要做到政治观点正确、内容全面系统、资料翔实可靠、文字流畅精练,数字、标点规范,符合保密要求。
  四、时间要求
  各供稿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于2010年1月25日前将分管领导及撰稿人名单、联系电话报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。撰稿人要于2010年2月5日前将本单位年鉴稿的选题计划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,2010年3月25日前将成型稿件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。稿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阅,加盖公章,一式3份并报送电子版。
  五、县(市、区)的撰稿要求
  各县(市、区)为《平顶山年鉴》提供的年鉴资料,在给《河南年鉴》供稿的基础上,要更加具体、充分地体现地方特色、时代特色和个性特色,同时要随文报送反映工作动态的图、表等。
  六、《平顶山大事月报》的供稿
  各供稿单位要注意收集当月本单位发生的大事、要事、新事、特事,及时整理上报《平顶山大事月报》编辑部(电话:2665590 联系人:姬廷宣)。
  附件:1.组织机构名录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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